房地產從業(yè)者:誰說住房供地不足從未存在過
誰說住房供地不足從未存在過
6月11日,我在最新一期出版的《經濟觀察報》上,讀到一篇題為《住房供地不足從未存在過》的文章,此文標題即觀點。作為一名房地產從業(yè)者,我對這個觀點有點不同看法。
為什么說我不同意這個觀點,邏輯很簡單,如果土地一直供應充足,房價怎么可能連年漲?這背后,顯然是地價在張,而地價漲,則是因為短缺,即供應不足。再細分一下,住宅價格漲幅遠遠高于商業(yè)地產,也是因為住宅的供求關系失衡程度遠遠大于商業(yè)地產。
這并不是我信口胡謅,從去年調控時出臺的一份文件,也可以佐證我的觀點。
2017年4月6日,中國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官網發(fā)布了住建部和國土資源部聯合調控房價的聲明。其中有兩條涉及到土地供應,以求從根本上解決很多城市住宅供需失衡的問題。
文件中提到,凡是庫存6個月以下的,不僅要顯著增加土地供應,還必須加快供地的節(jié)奏;6-12個月的,必須增加供地;18-36個月的,減少供地;36個月以上的,直接停止供地。地級以上城市,包括百萬人口以上的縣,在2017年6月前,一定要向社會公布你的3年土地供應計劃和5年供應計劃。并且實施情況每半年就要向中央匯報,數據弄虛作假,一律嚴辦。
如果住房供應充足,那兩部委也不會聯合發(fā)布這個文件。
措施很詳細,文件很嚴厲。但是一年多過去了,在一些地方房價大漲的趨勢下,更多的城市陷入土地供應不足的窘境,很多熱點城市的住宅庫存持續(xù)低于六個月,而土地并無顯著增加。一年多來,兩部委貌似也沒有懲罰那些城市。這就是目前的房地產調控和市場的尷尬現實。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局面?
在我國,地方政府是土地的唯一供應者,具有典型的壟斷地位。而隨著新一輪城市擴展,我國大多數城市的土地資源是足夠的。而且目前一些地方債務高企,這些地方政府需要賣地作為財政補充。所以,地方政府供地,有能力、有資源、有動力。那為什么這么多城市還是供地不力呢?
這是因為,即便是唯一的供地方,政府這里邊也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:
首先,是土地指標的問題,在總規(guī)劃上,政府給每個城市的土地額度是有限制的,而這里邊還分工業(yè)用地、商業(yè)用地、教育用地、公共用地等,剩給住宅的本身就有限。而且,一些地方領導明顯偏向商業(yè),導致商業(yè)地產庫存嚴重。
其次,是土地整理的問題。因為只有熟地才能招拍掛,這需要時間和費用。
再次,是土地拆遷的問題,尤其是最能貢獻土地的舊村拆遷,一個釘子戶可以遲滯一個村的拆遷工作。補償標準如何定,資金如何籌措,如何與開發(fā)商合作,也是影響土地供應的大因素。
最后,是土地的定價問題。樓市低潮期:定低了讓開發(fā)商把利潤賺走,定高了往往沒人要;樓市火熱期:往往被哄搶成地王,而中央政府的調控措施又肯定不讓出地王。所以,地方政府的土地招拍掛,很是考驗智慧與技巧。
總結起來,盡管看似政府一家壟斷土地,但真正把舊村舊城順利拆遷完畢,生地變熟,拿下土地指標,順利通過規(guī)劃,和諧走完招拍掛,這是一件極其復雜的程序。絕不是有了文件,就會有無數土地供應出來的簡單問題。
這些年來,大多數城市和大多數時間土地的供應都是偏緊的,尤其是一二線城市,作為人口流入的主要區(qū)域,這些城市在供地方面,大多存在不足。即便在樓市冷清期顯得有些庫存,一旦上漲周期到來,購房者買漲不買跌的熱情起來,馬上供應短缺期也就來了。這才是十幾年來中國樓市供求循環(huán)往復走不出怪圈的顯著特征。說住房供地不足從未存在,是對現實“視而不見”。
















